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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确认海阳核电厂1号机组役前和在役检查能力验证结果及其使用范围的通知
国核电站运行服务技术有限公司:
你公司《关于提交山东核电海阳一期工程1号机组“役前和在役检查无损检验程序清单”的函》(国核运行〔2016〕118号)收悉。我局组织环境保护部华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对海阳核电厂1号机组56个役前和在役检查验证项目实施了能力验证,并审查了你公司编制的适用于执行ASME规范的核电厂役前和在役检查检验程序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海阳核电厂1号机组56个役前和在役检查能力验证项目已通过验证,你公司可以使用已通过验证的人员(见附件1)、检验程序(见附件2)和设备对海阳核电厂1号机组实施役前和在役检查。
二、你公司其他未经验证的人员、检验程序和设备,必须通过我局组织实施的能力验证后,方可用于役前和在役检查工作。
附件:1.海阳核电厂1号机组役前和在役检查特殊验证项目通过验证的人员名单
2.海阳核电厂1号机组役前和在役检查无损检验能力验证项目、验证类别及检验程序清单
国家核安全局
2017年1月18日
抄送:环境保护部华北、华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,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,山东核电有限公司。